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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采材宝服务的法律实体(供应商,以下简称“商户”)与 采材宝(广东)电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材宝”) 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一、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 采材宝 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商户在使用 采材宝 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 采材宝 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 采材宝 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公布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订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当经过 采材宝 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 采材宝 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定义:
“ 采材宝 ”:指由 采材宝(广东)电商运营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 www.caicbao.com 。
“ 采材宝 网上交易平台”:指 采材宝 上供用户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用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
“ 采材宝 服务账户”:即商户完成商户实名认证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又称“ 采材宝 用户名”。商户应妥善保管其 采材宝 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 采材宝 服务账户;
“服务”:是指在 采材宝 网上交易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网络信息服务:指 采材宝 提供的商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 采材宝 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为卖方与 采材宝 订立商品买卖合同及其他由 采材宝 同意提供的信息服务;
2. 采材宝 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 采材宝 进一步保留在服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 采材宝 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 采材宝 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 采材宝 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三、商户的声明与保证
(一)其符合 采材宝 2016年度招商标准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 采材宝 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注册资料,并保证其诸如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 采材宝 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其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二)其有合法的权利缔结本协议,使用 采材宝 相关服务。
(三)其发布于 采材宝 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采材宝 规则。
(四)其对其发布于 采材宝 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五)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六)其在 采材宝 出售商品,有义务按照 采材宝 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开具适格发票,相关税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由商户自行承担。
(七)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八)其保证在使用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采材宝 的相关规则、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商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同意不对 采材宝 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 采材宝 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 采材宝 网站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十)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 采材宝 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等构成侵害,如因其行为导致 采材宝 遭受损失或 采材宝 被任何第三方提起的索赔,诉讼或行政责任, 采材宝 有权对商户进行追诉。
(十一)其任何在线接受本协议的行为并不当然导致本协议发生法律效力,本协议是附条件生效协议,即必须经过 采材宝 对其提交的全部资料审核通过且满足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后方可生效。同时,其认可 采材宝 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 采材宝 评估、判断为准,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十二)其承诺不在发布的商品中使用任何未获授权品牌的关键字。
(十三)其承诺接受 采材宝 对其出售商品是否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不定期检查,其有义务保留其商品具有合法进货来源的相关凭证。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进货来源凭证的, 采材宝 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商品的真伪作出判断并根据本协议以 采材宝 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商户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十四)其承诺接受 采材宝 基于商品品质控制需求对其在售商品进行的质量抽检,检测报告由专业的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其承诺对 采材宝 选择的第三方质检机构作出的检测结果不持有异议。对于经检测证明存在质量瑕疵的商品,检测费用由商户承担。
四、消费者保障
消费者保障,只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 采材宝 网站其他公示规则的规定,通过 采材宝 发布的商品(以下简称“全新商品”)信息向买家出售全新商品时,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正品保障”义务。 采材宝 将在 采材宝 网站不时公示新增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或对原消费者保障义务内容进行修订。如商户对新增或修订的消费者保障义务持有异议,商户应当终止本协议,如继续使用 采材宝 服务,则意味着接受 采材宝 的新增或修订内容。
(一)消费者保障内容
在商户通过 采材宝 网站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买家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户承诺遵守以下约定:
1.“如实描述”义务,指对上传于 采材宝 网站的商品信息进行如实描述,并对描述的商品信息负有举证责任。有效的“如实描述”应涵盖以下内容:
(1)商户在发布商品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用户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
(2)商户有义务对商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瑕疵承担责任,除非商户已事先进行了质量问题及瑕疵的描述;
(3)如商户在采材宝平台发布商品,应当使用实物拍摄图片,即商户针对该件商品本身实际拍摄的图片,不包括杂志图片、官方网站图片及宣传图片。如商户违反本条款之约定,则视为商户违反了商品如实描述义务。
2.“遵守承诺”义务:指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 采材宝 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 采材宝 相关规则及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所作出的承诺。
(二)消费者保障责任及处理
1.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商户是消费者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商户应当履行消费者保障义务情形时,商户应保证买家的消费者权益。对于 采材宝 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商户应积极处理。
2.商户同意当 采材宝 受理买家提出的消费者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商户应积极配合,在 采材宝 要求的时间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所交易的商品不存在买家所提出的问题或符合双方的约定,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如 采材宝 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表面审核后,以其独立判断商户未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消费者保障内容的,则 采材宝 有权根据本协议及其它公示规则的规定,对因此遭受权益损失的买家进行先行赔付。
(三)有限责任
商户了解并同意, 采材宝 及其关联公司并非司法机构,仅能以普通或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商户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鉴别, 采材宝 及其关联公司对交易纠纷的调处完全是基于商户的委托, 采材宝 及其关联公司无法保证交易纠纷处理结果符合商户的期望,也不对交易纠纷调处结果及保证金赔付决定承担任何责任。商户应保证其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其提供的信息、数据不实的风险和责任。
五、采材宝的权利和义务:
(一) 采材宝 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 采材宝 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商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采材宝 有权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 采材宝 商品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二)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 采材宝 应及时作出回复;
(三)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 采材宝 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①第三方通知 采材宝 ,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②商户或第三方向 采材宝 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③ 采材宝 发现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采材宝 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采材宝 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涉及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的、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违反合同约定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 采材宝 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户平台登录帐号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五)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 采材宝 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 采材宝 有权在 采材宝 网站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六)对于商户在 采材宝 网上交易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 采材宝 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规避费用为目的的信息;以炒作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采材宝 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采材宝 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采材宝 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采材宝 有理由相信属违反公共利益或可能严重损害 采材宝 和/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七)商户在此授予 采材宝 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 采材宝 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商户公示于其 采材宝 平台的各类信息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八) 采材宝 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商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六、服务的开通:
(一)服务将在以下条件均满足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开通:
1.商户签订本协议(书面签订或在线点击接受);
2.商户在线填写信息并最终与 采材宝 通过在线下以书面的方式签订《采材宝(广东)电商运营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3.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商户保证金已被成功冻结;
4. 采材宝 审核通过并发出服务开通通知。
(二)服务期自服务实际开通日起算。 采材宝 将按本协议规定的通知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商户服务开通日。
(三)如商户签订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有开通条件,或 采材宝 因任何原因向商户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书面通知,则 采材宝 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不生效。
七、保证金:
商户同意按本协议及本协议附件 采材宝 规定缴存一定金额(具体保证金金额根据本年度《采材宝(广东)电商运营有限公司采购合同》而定)。
(一)保证金的额度:
各商户的具体应缴保证金数额根据 采材宝 各商户的具体情况确定。 采材宝 有权根据商户之业务变化及实际赔付情况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通知商户调整保证金金额,如商户未能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15)日补足保证金,则 采材宝 有权立即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二)保证金及其管理:
1.保证金:
采材宝 在商户签订(书面签订或在线点击接受)本协议,并经审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后, 采材宝 可收取相应的金额作为保证金。
2.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
除保证金的收取外, 采材宝 还有权按以下方式就保证金的管理和使用发出指令:
1)如服务期内商户未有根据本协议、 采材宝 相关规则 采材宝 规定应当使用保证金向 采材宝 和/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且至停止使用服务后三(3)个月内,商户未受到任何第三方投诉或发生交易纠纷,则 采材宝 将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保证金,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 采材宝 可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处置保证金:
A.在 采材宝 网站进行的交易中,如商户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违反其对采材宝平台的承诺致买家受损时,商户同意 采材宝 有完全的权利根据 采材宝 的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进行赔付。
B.如商户违反 采材宝 规则,且根据规则规定应当向 采材宝 和/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商户同意 采材宝 根据规则直接划扣商户保证金。
C.在符合适用于 采材宝 平台的相关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则及本协议规定 采材宝 的情况下,如商户未按照规则或本协议 采材宝 规定的时间和条件履行相关义务,则 采材宝 有权依其独立判断,直接使用保证金支付违约金(补偿金)。
D.如商户违反本协议和/或 采材宝 任何规则给 采材宝 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赔偿、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或根据 采材宝 相关规则规定,应向 采材宝 支付违约罚金(罚金)或商户对 采材宝 存在逾期未付款项(包括但限于对 采材宝 有逾期未付费用,无论是否基于本协议),则 采材宝 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当于 采材宝 损失的金额或违约罚金(罚金)或逾期未付款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 采材宝 可继续向商户追偿。在损失金额不明确之前, 采材宝 有权无限期冻结该保证金,直至损失金额明确后予以结算。
E.商户同意本条款所述保证金可以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商户应承担的消费者保障责任之用途和程序使用。
F.商户保证金因前述原因被扣除或部分扣除,导致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商户同意在15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 采材宝 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
3. 采材宝 如使用保证金对第三方进行任何赔付或根据本协议、 采材宝 相关规则 采材宝 扣除保证金向 采材宝 和/或消费者支付违约金,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站内信、传真等)通知商户。在向商户出具的书面通知中,应说明扣除原因及扣除金额。
八、协议的终止:
(一)自然终止:本协议到期终止。
(二)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前十五(15)天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三) 采材宝 单方解除权:
如商户违反 采材宝 的任何规则或本协议中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项下的任何约定, 采材宝 都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且按有关规则对商户进行处罚。如商户销售假冒他人商标(版权)的商品,或第三方多次投诉其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则 采材宝 除有权立即终止或中止本协议外,全额划扣其所有保证金,作为商户的违约金。
(四)商户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 采材宝 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 采材宝 的, 采材宝 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如非因 采材宝 的原因,商户未能按本协议及附件之规定,按期全额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和/或其他费用,且在 采材宝 规定的时限内仍未支付, 采材宝 有权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终止本协议。
(六)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协议终止条件发生或实现,导致本协议终止。
(七) 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 采材宝 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 采材宝 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的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地承担;
3.协议终止后, 采材宝 有权保留该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 采材宝 网络交易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 采材宝 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4.协议终止之前,1)商户已经上传至 采材宝 网站的商品信息尚未达成交易协议的, 采材宝 有权在协议终止时同时删除此项商品的相关信息;2)商户已经与另一用户就某商品信息达成交易协议的, 采材宝 可以不删除该项交易,但 采材宝 有权在协议终止的同时将协议终止的的情况通知该交易中的买方。
5.因为上述各项原因导致 采材宝 终止本服务协议,商户在 采材宝 作出终止本服务协议时立即进入退出流程,商户在进入退出流程三十天(30)内可以且尽可以处理交易纠纷以及与 采材宝 之间的账务、发票结算事宜。
(八)本服务协议终止后,商户同意 采材宝 有权将商户的保证金冻结30天,用于解决服务协议终止后的消费者维权赔付。
九、有效通知:
本协议下所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通过以下邮址递交收悉,通知的到达以 采材宝 收悉为准。
采材宝 :广东省珠海市 香洲区翠景路223号此铭泰大厦3楼 ,邮编 519070 : 采材宝 客户经理(收)
采材宝 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商户在 采材宝 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地址发出通知。通知的送达以邮件发出为准。
十、保密条款:
(一)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行持续三年。
(二)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反不正当谋利
商家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向 采材宝 、关联公司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谋取利益。如有违反,无论商家是否实际获得利益, 采材宝 均有权根据 采材宝 规则立即终止向商家名下部分或所有 采材宝 店铺提供服务,同时 采材宝 有权划扣商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具体处罚措施以 采材宝 规则规定为准。
十二、有限责任:
(一)服务将按"现状"和按"可得到"的状态提供。 采材宝 在此明确声明对服务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的可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之类的保证,声明或承诺。
采材宝 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二)使用服务下载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的独立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每一个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三)不论在何种情况下, 采材宝 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一)商户同意赔偿由于使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将商户资料展示在网站上)或违反本协议而给 采材宝 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全额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商户同意 采材宝 不对任何商户张贴的资料,包括诽谤性的、攻击性的或非法的资料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此类材料对其它用户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商户承诺,不会采取任何手段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明示或暗示用户或通过其他方式转移其可以通过 采材宝 网络平台在线达成的交易,以规避向 采材宝 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否则将视为严重违约, 采材宝 将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划扣,还可就违约行为向商户追偿。
(三)除本协议及 采材宝 规则另有约定之外,如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违约方在指定的时限内停止违约行为,并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如违约方未能按时停止违约行为,则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
十四、争议解决及其他:
(一)本协议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并以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二)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份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三) 采材宝 于商户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的,不得视为其对商户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